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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4日上午8点18分50秒,台湾高雄县和屏东县交界处发生6.7级地震,福州市区震感明显。
地震发生时,我局全体人员坚守岗位,各司其职,根据震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。局领导亲自指挥,具体应急处理情况如下:
1、值班人员接到震情警报时,及时处理震情信息,获取地震三要素(时间、地点、震级),并按规定完成震情速报。
2、值班人员迅速将紧急信息向局领导报告,领导做出指示后立即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。对地震的基本情况进行跟踪了解,编发《震情简报》,事件核实后30分钟内通过“福州市政务信息网”中的“值班报送”进行报送。
3、局机关有关人员及时做好民众电话接听工作,耐心解释,积极消除市民恐慌,平息地震谣言。
4、局机关有关人员及时向八县(市)了解震情情况,并及时与省地震局沟通联系,报送震情信息,并对震情后续情况进行跟踪处理。
5、及时向福州电视台、福州电台传真震情情况,并接受福州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的采访。
6、局工作人员严格保密震情情况,一切对外信息经领导授权,由新闻发言人向外统一发布。
在此次地震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,全局人员各司其职,积极有效,迅速取得震情信息,消除社会恐慌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。 |